化学生物学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代码:0710Z1)
一、培养目标
本学科培养的研究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崇尚科学,诚实守信,勤奋敬业,能较好地掌握辨证唯物主义的原理与方法;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合作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学风严谨,谦虚、进取、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具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
本学科研究生应掌握扎实宽广的生物学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与实验操作技能;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能够在研究中较熟练地使用计算机,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对从事的研究方向及相关学科有广泛了解,掌握本学科科研文献和研究进展,了解本学科相关知识产权、研究伦理知识,具备从事生物学教学、科研和农业综合开发与管理能力,毕业后可从事生物科学科研、教学或其他的相关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二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在校最长年限(不含服兵役)不得超过4年。优秀硕士生提前完成课程学习、必修环节和学位论文者,经学校批准可申请提前答辩和提前毕业,但在校学习年限不少于2年。
三、培养方式
1.硕士生培养方式采取导师负责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导师是硕士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同时成立导师组,对硕士生集体指导。导师组由3~5 人组成,成员主要是导师、其他导师和部分优秀青年教师。其他导师协同辅导硕士生,青年教师作为副导师,与导师一起共同指导培养硕士生。
2.硕士生培养主要侧重于科研训练、专业实践等方面,同时高度重视硕士生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的质量提升。
3.硕士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制订个性化的个人学习和研究计划,入学后三个月内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制订。
4.课程教学应采取讲授、研讨和自学相结合的教学方式;一门课程可安排多位教师授课。
5.积极搭建硕士生培养的国际国内合作平台,推进联合培养、学分互认、短期交流等合作方式,创造条件资助硕士生赴国内外著名高校和科研院所访学、研修。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攻读本学科硕士学位研究生需获得总学分33学分,其中课程学习27学分(必修课21学分,选修课6学分),必修环节6学分。
五、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是以硕士生的培养计划为依据,在课程学习基本结束和论文开题后,对硕士生的学习成绩、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具体参照《重庆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办法》执行。
六、学位论文
1.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学位论文正式撰写前,必须做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内容包括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文献综述)、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实验方案、预期成果及创新点、计划进度、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等。开题报告必须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范围内公开进行,由3-5位相关学科专家对开题报告进行论证,并明确是否通过。开题报告应重点考查硕士生的文献收集、整理、综述能力和研究设计能力,开题报告应安排在第三学期完成。
2. 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或导师组的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学位论文的格式要求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硕士学位论文不低于3万字。学位论文内容应反映硕士生已经掌握了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负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 学位论文答辩前科研成果要求
硕士生在申请学位前,须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与其学科研究方向内容相关的署名为重庆师范大学的论文至少1篇,或专著至少1部,或专利至少1项,硕士生署名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署名第一作者、硕士生署名第二作者。
4.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须经过三次审查,一是前期的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审查,二是中期的学位论文进展情况检查,三是学位论文完成后的质量和水平检查。
硕士学位论文实行预答辩、校内外专家盲审评阅、随机抽检盲审制度,通过后方能进行答辩。答辩的具体事项详见《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有关规定》。
七、毕业与学位授予
硕士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考核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资格,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达到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硕士学位。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